(1)工艺技术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a、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
b、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c、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d、操作规程的变更;
e、工艺参数的变更;
f、公用工程的水、电、气的变更等。
g、原料介质变更;
(2)使用部门不准随意变更工艺控制指标,尤其是各种压力温度、原辅材料及产品质量等重要控制指标。
(3)各部门技术负责人要组织本部门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定额的查定,监督工艺指标执行,优化操作技术及工艺技术,消化吸收外来经验和技术。从实践中找出影响安全,成本和生产过程控制的不合理的工艺指标,及时提出变更意见。
(4)各级技术管理人员要深入现场,督促检查工艺指标的执行情况,了解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变更意见。
15、管理变更
(1)管理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a、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化;
b、人员的变更;
c、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d、管理职责的变更;
e、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2)人员的调动,必须由用人部门写出需用人计划、申请,报综合办公室审核,主管经理审核后,方可人员调动。
(3)管理的变更,由部门写出申请报主管经理审核,负责人批准,方可进行管理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