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有效防止高温熔融金属事故,保障从事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的人员安全,结合厂内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内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的管理。
三、术语
高温熔融金属事故主要起因于水汽化爆炸,高温金属液体容器坠落、倾翻、高温金属液体的反应气体喷溅、熔融金属泄漏等。
四、职责
1、生产科负责高温液态金属作业的管理。
2、生产科负责高温液态金属转运作业中的安全管理。
3、安环科负责综合检查督查。
五、内容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特别注重冶金设备和冶炼过程的防水、防潮以及高温熔融金属转运设备的检测、检验,严格控制生产工艺条件,强化安全管理工作,从以下方面采取防范措施防止高温熔融金属伤害事故的发生。
1、防止熔融金属遇水爆炸
熔融金属生产、处置和贮存设施附近、运输线路及附近区域不得有积水,正上方不得存在滴、漏水隐患。
对原料、辅助材料严格检查,确保加入炉中的原料、辅助材料干燥无水、无密闭容器。
转运熔融金属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在转运前须经充分干燥并保证畅通。
2、熔融金属的安全转运要求
吊运熔融金属应使用冶金铸造专用起重机或符合要求的冶金葫芦。
起重机的吊具(钩)、钢丝绳、盛装熔融金属的容器(设备)的耳轴等应定期进行检测,凡耳轴出现内裂纹、壳体焊缝开裂、明显变形、耳轴磨损大于直径的10%、机械失灵、衬砖损坏超过规定,均应报修或报废。
起重机应由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人员指挥,同一时刻只应一人指挥,指挥信号应符合要求。吊运时应检查确认挂钩、防脱钩可靠,方可通知司机起吊,起吊前应进行试重,人员应站在安全位置,并尽量远离起吊地点。
吊运装有铁水、钢水、液渣的罐,应与邻近设备或建、构筑物保持大于1.5m的净空距离。倾倒熔融金属时,容器(罐、包)周围4m内不可有非作业人员,防止熔融金属飞溅或洒落伤人。
吊运的熔融金属液面应与盛装容器口保持至少300mm的距离。
熔融金属吊运线路和运输车辆应当与建(构)筑物和作业人员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不可与其他物体碰撞。
盛装熔融金属的容器(设备)应有有资质厂家生产,每班检查。
3、运输熔融金属的车辆安全要求
熔融金属地面运输车辆应当采用专用运输车辆,并设置安全监控系统。熔融金属的运输设备应有耐高温、防喷溅的措施,设有完善、可靠的制动措施。
装运熔融金属的专用车辆,不得在燃气、水管管道下方、电缆通廊下方和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区域停留。跨越道路上方的管道应采取隔热措施。
应对熔融金属的运输车辆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检测、维修和保养,发现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