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安环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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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监督企业将采取含量控制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限值标准,落实到玩具、学生用品等相关产品生产过程中。强化产品质量执法监督,定期对相关产品中新污染物含量进行抽检,减少产品消费过程中新污染物环境排放。鼓励执行重点管控新污染物限值和禁用要求的企业开展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产品认证工作,在重要消费品环境标志认证中落实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进行标识或提示的要求。(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严格落实《山西省“十四五”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扎实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积极推进创新审核模式,对生产、使用、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探索行业、园区等开展整体审核,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企业应依法对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情况,以及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等相关信息进行公布。在开发绿色设计产品、建设绿色园区、培育绿色工厂、打造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绿色制造标准体系中关于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替代和排放控制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严格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按年度发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报告,持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考核。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规定,并纳入年度检查重点和药品安全考核内容,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不断规范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类抗菌药物销售行为。加强兽用抗菌药监督管理,推行凭兽医处方销售使用兽用抗菌药。严格落实《山西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持续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省卫健委、省药监局、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农药使用管理。加强农药登记管理,推进农药登记后环境风险监测和再评价。严格管控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性的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持续开展农药减量增效行动,鼓励发展高效低风险农药,稳步推进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和替代。通过推动农药减量增效示范基地建设探索集成一批经济、实用、有效、易行的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模式。严格落实《山西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意见》,鼓励使用便于回收的大容量包装物,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交通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23年第12号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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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23年第13号
2025-05-25
[交通运输]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交运规〔2024〕7号
2025-05-25
[交通运输] 《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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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2022年第32号
2025-05-25
[交通运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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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交运规〔2024〕8号
2025-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