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环健
   
名称描述内容
联系电话:0356-8980908
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年修订
来源:交通运输部 | 作者:安环建 | 发布时间: 2025-05-25 | 3112 次浏览 | 分享到:
2004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5号公布 根据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更换发动机的;

()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

()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

申请机动车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凭证,属于前款第()项、第()项、第()

  • 5起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典型违规案例公布

  • 泽州县安全生产“三大战役”动员部署会议召开
  • 《冶金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DB14/T 2124—2020
  •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的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