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环健
   
名称描述内容
联系电话:0356-8980908
首页
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 | 作者:安环建 | 发布时间: 2021-11-08 | 9526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目的

为了保障用电设备正常运行,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GB26860)相关规定,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内用电安全管理。

三、职责

1、安环科负责变配电室的综合管理,负责办理工作票及厂级的操作票。按照电力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其他规定。

2、生产科负责人负责车间操作票的贯彻、落实和相关考核等管理工作,负责设备停送电的具体组织、协调、总结和考核检查等工作。

3、电工应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二票制”。

4、操作过程中,监护人应自始至终认真监护,操作人不得擅自操作。

四、内容

1、工作票办理

1.1工作票的填用

变配电室设施及高压线路的检修、改装、调整、试验、校验工作,应填写工作票,并执行相关规定。

工作票由设备运行维护单位签发或由经设备运行维护单位审核合格并批准的其他单位签发。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可实行双方签发形式。

工作票一份交工作负责人,另一份交工作许可人。

一个工作负责人不应同时执行两张及以上工作票。

持线路工作票进入变电站进行架空线路、电缆等工作,应得到变电站工作许可人许可后方可开始工作。

同时停送电的检修工作填用一张工作票,开工前完成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如检修工作无法同时完成,剩余的检修工作应填用新的工作票。

变更工作班成员或工作负责人时,应履行变更手续。

在工作票停电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若无需变更安全措施范围,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在原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应填用新的工作票。

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计划工作时间为限,延期应办理手续。

1.2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1.2.1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1.2.1.1工作票签发人:

a)确认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b)确认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正确、完备;

c)确认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适当、充足。

1.2.1.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a)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b)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c)工作前向工作班全体成员告知危险点,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执行现场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1.2.1.3工作许可人:

a)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符合现场条件;

b)确认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完善,确认检修设备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c)对工作票所列内容有疑问,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补充。

1.2.1.4专责监护人:

a)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

b)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c)监督被监护人员执行本标准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1.2.1.5工作班成员:

a)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

b)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程和实施现场安全措施;

c)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1.3工作许可

1.3.1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完成以下手续:

a)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

b)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c)会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

1.3.2工作许可后,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应擅自变更安全措施。

1.3.3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在带电作业工作开始前,应与设备运行维护单位或值班领导联系并履行有关许可手续,带电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汇报。

1.4工作监护

1.4.1工作许可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和现场安全措施。工作班成员履行确认手续后方可开始工作。

1.4.2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成员进行监护。工作负责人在全部停电时,可参加工作班工作;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有电部分的情况下,方可参加工作。

1.4.3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责监护人并确定被监护的人员,

1.5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

1.5.1工作间断时,工作班成员应从工作现场撒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变。隔日复工时,应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且工作负责人应重新检查安全措施。工作人员应在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的带领下进入工作地点。

1.5.2在工作间断期间,若有紧急需要,运行人员可在工作票未交回的情况下合闸送电,但应先通知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工作班全体人员己离开工作地点、可送电的答复,并采取必要措施后方可执行。

1.5.3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需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a)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b)收回该系统的所有工作票,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

c)应在工作负责人和运行人员全面检查无误后,由运行人员进行加压试验。

1.5.4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1.5.5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向运行人员交待所修项目状况、试验结果、发现的问题和未处理的问题等,并与运行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状态,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结束时间,经双方签名后表示工作票终结。

1.5.6除1.4.2给出的规定外,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都已终结,并得到值班领导的许可指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2、操作票办理

2.1操作票的填用

变配电室需要改变运行方式或电气设备改变工作状态,应填写操作票,并执行相关规定。

操作票由操作人员填用,每张票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操作前应根据模拟图或接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并经审核签名。

2.2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发令人发布指令应准确、清晰,使用规范的操作术语和设备名称。

受令人接令后,应复诵无误后执行。

2.3、其他人员安全责任及流程参照工作票相关规定。

3、操作的基本条件

3.1具有与实际运行方式相符的一次系统模拟图或接线图。

3.2电气设备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命名、编号、设备相色等。

3.3高压电气设备应具有防止误操作闭锁功能,必要时加挂机械锁。

4、操作的基本要求

4.1停电操作应按照“断路器一负荷侧隔离开关一电源侧隔离开关”的顺序依次进行,送电合闸操作按相反的顺序进行。不应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4.2非程序操作应按操作任务的顺序逐项操作。

4.3雷电天气时.不宜进行电气操作,不应就地电气操作。

4.4用绝缘棒拉合隔离开关、高压熔断器,或经传动机构拉合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均应戴绝缘手套。

4.5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应使用有防雨罩的绝缘棒,并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

4.6装卸高压熔断器,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物或绝缘台上。

4.7在高压开关柜的手车开关拉至“检修”位置后,应确认隔离挡板已封闭。

4.8操作后应检查各相的实际位置,无法观察实际位置时,可通过间接方式确认该设备已操作到位。

4.9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

五、安全技术措施

1一般要求

1.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有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1.2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由运行人员或有操作资格的人员执行。

1.3工作中所使用的绝缘安全工器具应满足要求。

2、线路的停、送电均应按照调度机构或线路运行维护单位的指令执行。不应约时停、送电。

六、《工作票》、《操作票》的管理

1、《工作票》、《操作票》由安环科负责留档管理。

2、生产科负责人从安环科领取工作票后,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由安环科负责人批准。

3、生产科负责人从安环科领取操作票后,填写后应交回安环科,全厂作业操作票由安环科负责人批准。

4、作业人员应检查《工作票》、《操作票》,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 5起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典型违规案例公布

  • 泽州县安全生产“三大战役”动员部署会议召开
  • 《冶金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DB14/T 2124—2020
  •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的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