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熟悉起吊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熟练掌握指挥信号,并遵守行车工的“十不吊”。
2、起吊工具要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不准超负荷使用。
3、吊运高温金属溶液或大型重吨位物体时要目视持钩正确挂牢,挂钩未全部挂好或发现起吊工具存在问题时,严禁指挥吊运。
4、起吊物件的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起吊大型重吨位或高温金属溶液时,必须先指挥试吊,离地不得高于0.5米,起吊前认真检查并确认挂钩正确无误后再行指挥吊运。
5、起吊件必须捆缚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确保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动向,周围有人员时应指挥周围人员撤离后再行起吊。
6、用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应按行车额定载重量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7、不准在起吊件下面停留、行走或站立。
8、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0。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9、多人吊运重物,应有专人(1人)指挥,其他人只能协助传递信息;不得远距离或不引路指挥吊物运行。
10、吊运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11、指挥员必须在安全区域或就近选择高台或便于逃生或远离的区域。
12、未确认行车吊运区域无行人,严禁指挥开车。
13、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清司机和负载时,必须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以便逐级传递信号。当发现错传信号时,应立即发出停止信号。
14、指挥人员应站在使司机能看清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当跟随负载运行指挥时,应随时指挥负载避开人员或障碍物。
15、起重机挂钩指挥员统一手势:
(1) 手心向上表示吊钩向上;
(2) 手心向下表示吊钩向下;
(3) 手心向前表示向前;
(4) 手心向后表示向后;
(5) 手心向左表示向左;
(6) 手心向右表示向右;
(7) 双手交叉表示停止;
(8) 起吊手势应有哨音信号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