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规范厂内新、改、扩建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管理,加强源头治理,避免形成新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新、改、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措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职责
1、安环科负责“三同时”工作的综合组织和协调,负责依照政府管理部门的规定程序办理工程项目安全“三同时”手续;负责组织、参与安全“三同时”的内部评估、审核和验收,并建立和完善“三同时”项目档案。
2、生产科负责工程项目“三同时”的内部申报,并提供与“三同时”相关的方案、技术资料和数据;负责组织对工艺调整、设备定型、材料更换等技术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评估,并提出治理技术措施方案,列入项目整体实施计划;并参与工程项目的“三同时”评估、审核和验收,确保“三同时”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运行。
3、财务科应确保项目“三同时”的资金投入;对未进行“三同时”的工程项目不予立项、审核和结算付款;负责参与工程项目的“三同时”评估、审核和验收。
四、内容
1、“三同时”定义
生产经营单位在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职业健康与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
2、申报
(1)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正式批准后,须向安环科进行上报。
(2)在工程项目总额中,必须包含项目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三同时”投资费用,若该项目无“三同时”投资必要的,必须在《“三同时”申报表》中注明。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由安环科向政府有关职能管理部门申报执行“三同时”程序。
①建成后有新的安全事故隐患。
②对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健康有危害因素的工程项目必须办理职业卫生“三同时”。
③特种设备工程项目申报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④涉及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储存和使用项目,必须办理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和职业卫生“三同时”。
3、项目“三同时”方案评估、评价
(1)安环科根据项目申报资料组织对该工程项目进行“三同时”评估和评价,可采用下列方式:
①组织专业安全检查组进行内部评估、评价;
②委托具有相关评估资质的设计单位和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2)组织评估、评价的单位应根据评估、评价结果,提出书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三同时”的设计依据。
4、项目“三同时”的设计
(1)项目设计须由具备相关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项目设计需将“三同时”纳入主体项目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