⑨重物越过人头;
⑩安全装置失灵。
(16)必须按《吊装安全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吊装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17)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五、《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1、《吊装安全作业证》由安环科负责管理。
2、吊装部门负责人从安环科领取《吊装安全作业证》后,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由安环科负责人批准。
3、作业人员应检查《吊装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文件公开] 《晋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新业态、职能交叉领域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晋市安委发〔2
2024-12-30
[公司介绍] 营业执照公示
[文件] 《关于进一步做好晋城市应急预案备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市应急总指办[2020]12号)
2024-07-02
[文件] 《关于印发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32号
[法律法规标准文件]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解读
2024-02-29
[法律法规标准文件]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14号
[应急救援] 关于印发《安徽省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通知
2024-02-20
[消防服务]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2024-02-18
[消防服务]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