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评审内容
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和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的准确性全面性、应急预案体系设计的针对性、应急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的科学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
5.1 应急预案
重点评审应急预案的定位及与相关预案的衔接,组织指挥机构构成、职责分工、运行机制、信息传递、响应流程、措施和各项保障等是否明确、合理、有可操作性,体现“先期处置”特点,各项附件是否齐全、合理。
5.2 风险辨识、评估报告
风险辨识是否齐全,风险分析是否充分,风险评估是否准确,结论建议是否合理。
5.3 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企业内、外部应急资源调查是否充分、符合实际,应急资源差距分析是否合理,建议是否准确。
评审具体内容参见附表1。
6 评审方法
定性判断和定量打分相结合。
6.1 评审人员定性判断
评审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文件,结合专业知识、实践经验等,对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整体给出判断结果。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表(附件1)的“一票否决”项,其中任意一条评审指标被判定为不符合,应急预案评审则不通过。
6.2 评审人员定量打分
各评审人员参照附表1,对评审指标逐项给出“符合”“部分符合”“不符合”的结论,按照赋分原则逐项赋分、相加得出评审得分。结论为“部分符合”“不符合”的应说明原因。
各评审人员评审得分的算数平均值为定量打分结果。评审得分差异过大时,评审组组长应组织进行讨论、确定定量打分结果。
6.3 得出评审结论
综合评审人员的定性判断和定量打分结果,对应急预案作出通过评审、原则通过评审但需进行修改复核或未通过评审的结论。
评审结论可参照以下原则确定:定量打分结果大于90分(含90分)的,对存在问题修改后通过评审;小于60分(不含60分)的,为未通过评审;其他,为原则通过但需进行修改复核。
定性判断结果为未通过评审的,可以直接对应急预案做出未通过评审的结论,不再进行评审人员定量打分。
6.4 评审表优化调整
各行业部门可以结合自身行业实际,补充调整评审指标及权重,也可以制定本行业的评审表。
7 评审程序
7.1 评审准备
1.确定评审人员、时间、地点、具体方式。
2.准备评审材料,包括应急预案、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等文本,并在评审前送达评审人员。
7.2 组织评审
评审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